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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偶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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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去林家见见林灵的,第五天的时候凌帆突然这么想着,就算是为原本这个世界的凌帆做个了结吧。

王雯知道凌帆要去林家后不免有些担心:“我怀着你的时候就与林家指腹为婚,你们两人门当户对,小时候也经常一起玩耍。不过自从你失去继承权后,两人疏远了很多。不然你以前是喜欢她的,每次跟她玩耍回来后都会和我提起她怎样怎样了。”

听了王雯所说,凌帆脑补了一场凄美的情感大戏:门当户对、指腹为婚、两小无猜、青梅竹马,最后劳燕分飞。而后叹口气:“造化弄人,真是可惜。”

王雯跟着叹了口气:“是啊,林灵那丫头是不错的,长得好看,品行又好,不过你们终究是有缘无分。你今天去林家可不要做傻事,很多事情我们无能为力就让它去吧。”

“王姨不必多想,我就是突有所感,想见她一面。”

“行吧,你父亲失踪后林宇夫妇与我也疏远了,我就不和你去了,让你弟弟陪你过去走一趟吧。”

凌帆两人很快就到了林家。

听到凌帆的来意后,林家族长林宇玩味地看着凌帆:“我家灵儿后天就要成亲了,你这个时候来见她不太合适吧?”

凌帆恭敬道:“林伯伯不要误会,凌帆以前和林灵有点交情,所以就想着见她一面,我不是来纠缠她的。”

凌帆不说还好,一说有点交情,林宇联想到以前婚约什么的就更加怀疑凌帆是要来纠缠林灵的,于是果断拒绝:“她后天就要成亲了,你现在来见灵儿,这要传出去以后让她怎么做人,你还是回去吧。”

“伯父,我就是想见见她,没有别的意思。”

林宇呵责道:“她是我女儿,我说不行就是不行,你赶紧走,我不想见到你。管家,送客!”

林家与凌家以前能指腹为婚,关系肯定是不错的,没想到现在自己想见林灵一面都难。见林宇下了逐客令,凌帆也不想多生事端只好放弃见林灵的念头。

凌千垂头丧气地从林家出来:“怎么说也算是朋友吧,这怎么就不能见了呢?而且那么凶,亏我以前还觉得他很亲切。”

凌帆没有回答他,而是问道:“我们这里有什么女孩子结婚前不能在家见朋友的习俗或者规矩吗?”

凌千非常肯定地说:“没有。”

“那就是林宇认为我没有资格见林灵了。罢了罢了,本来就是突感而发,不见就不见了。”原本是想替另一个自己做下了结,看来是不可能了。

“对了哥哥,你以后再见不也一样,为什么非得现在见她?”凌千有些不解,林灵嫁到凌家,凌帆以后有的是机会见她。

“不一样,不一样。”凌帆自言自语道。

“有什么不一样?”凌千更加困惑了。

“因为以后的她就不是今天的她,我想见的是今天未婚的她,以后的她我就不想见了。哎,我跟你这个小屁孩说这些干么,你又不懂。你先回去吧,我想去城外透透气。”

“什么今天的她,以后的她?听不懂。还有哥,我就比你小两岁…”

凌帆不得不承认受到这个世界凌帆的影响,从他的家人起,然后是林灵。今天想见她的念头,还有见不到她后自己的情绪。

一个人走到城外,凌帆从小在山间长大,对山野有天然的亲切感。只是好多年没有回家了,如今置身青山绿水中,有几分熟悉的感觉。

凌帆放出麻雀让它自由飞翔,看着小麻雀欢欣雀跃的样子凌帆自己烦闷的心情也好了一些。

“唧唧唧唧”凌帆不急着回去,麻雀飞到哪,自己就跟到哪,麻雀这么弱万一被人打死自己岂不是得疯掉。

关于魂术的修练,凌帆并没有搞明白,如果是如王勇所说的吞噬同类动物,凌帆觉得并不适合自己。一方面是麻雀的提升得杀害多少生灵,另一方面是杀害了这么多生灵只提升一点点修为值得吗?毕竟就算是吞噬了几百只麻雀也打不过王勇一只老虎。

“小麻雀啊小麻雀,我不忍心残害你的同类可是又不知道怎么修练,要不你自己修练吧?说不定麻雀就成凤凰了。”

“主人,那是神话。”小鸭插嘴道。

凌帆:“我知道麻雀变凤凰是神话,可是我们现在身处的世界不就和神话一样吗?”

清风徐来,吹走秋日的那一点点热气。风,仿佛透过自己的身体,吹散了肉体凡胎,吹尽凡尘琐事、三千情丝。

“小鸭,我感觉自己灵魂出窍,置身高空俯瞰天地。”

“主人,那是因为小麻雀在空中飞翔,你得到它的视野、体会到它的感受而已。”小鸭毫不留情地拆穿。

凌帆失望道:“哦,是这样啊,我还以为我悟透天机要羽化登仙了。”

“不要做白日梦了,不过主人,你是不是感到神清气爽,浑身充满力量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我检测到小麻雀在城外的时候,你体内的灵气积累得比平时快多了,你的身体机能也有非常细微的变化,简单地说就是你在不断变强,就是速度慢了点。”

“真的吗?”凌帆欣喜道:“也就是说小麻雀会自己修练,我跟着混就可以了?”

“主人,我想揍你!”

这时候的城外除了收获的农夫,还有三三两两的游客。看着干瘦的农夫,凌帆有感而发捡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了首小时候学过的唐诗,反正闲着也是闲着。

“悯农

春种一粒粟,秋收万颗子。

四海无闲田,农夫犹饿死。”

本想署名一下唐朝李绅,但是想到万一唐国真的有个叫李绅的人岂不是害了人家,这首诗可是明着批判统治者的。

然后又写了首自己以前苦恋小芸时瞎写的一首小诗:

用尽想念,往后便可不思念;

用尽悲欢,往后便可不哀伤;



和你万语千言

最想说的话却始终没有讲。

写完,凌帆确认没人注意到自己后满意地拍拍手溜开。

明州城识字的人很少,更不用说是在城外,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凌帆在地上写的字,但也不是没有。

一个十五六岁的白衣少女,有着姣好的身材、清秀的面容,在几个丫鬟的陪同下静静地在田间小路上走着。只是她嘴唇轻咬、愁眉不展,似有心事似有哀伤。

如果打上一把油纸伞,那就是一副美丽的画卷。可惜这个世界还没有纸张,更不会有油纸伞。

一个丫鬟注意到地上的字说道:“小姐你看谁这么无聊在地上写字啊。”

白衣少女走近看了看,脸色微变道:“是两首诗。”

“那写的是什么?”

“第一首前两句:春种一粒粟,秋收万颗子。写的是农夫耕种、收获的场景。后面两句四海无闲田…”白衣少女没有继续念下去,而是用脚踩了踩,把最后一句抹去。

“小姐你怎么不念了,是写得不好吗?”

“不是,是写得很好,不过不能念了。”白衣少女环顾四周,想要寻找写诗的人。

“那第二首写的是什么?”丫鬟倒是很识趣,小姐说不能念了就没追问下去。

“第二首中间大段被别人踩了去,已经看不清楚字了,只能看清前后几句:用尽想念,往后便可不思念;用尽悲欢,往后便可不哀伤…”

“这个我听得懂,写的是爱而不得的心情,还有不能倾诉的遗憾。”丫鬟抢答道:“这是哪家思春的公子哥写的?”

“嗯”白衣少女心不在焉地应了句。

在丫鬟的想法里,能读得上书还会写诗的肯定是大户人家,不过凌帆以前写这首诗的时候可不是什么公子哥。

凌帆这边跟着小麻雀飞了一圈又绕了回来,小麻雀飞到白衣女子身边,唧唧喳喳叫唤着。

“小姐,有只麻雀围着你转,我帮你把它赶走。”

凌帆生怕小麻雀出什么意外,赶紧追了上去道歉:“不好意思,这位姑娘,这是我养的麻雀,打扰到你们了。”

白衣少女听到凌帆的声音,身体颤抖了一下,而后转头,愣愣地看着他呢喃:“凌…凌帆?”

听白衣少女叫出自己的名字,凌帆有几分意外,没听说在明州城自己有什么朋友:“在下正是凌帆,姑娘,我们认识?”

丫鬟不满地看着凌帆说了句:“凌家的大少爷连我家小姐都忘记了。”

白衣少女拉了下丫鬟低声道:“原来别人说的不假,你记不得以前,我是林灵。”

“哦”一听是林灵,凌帆仔细看了看:一袭白衣,柳眉杏眼,面若桃花,十分干净清澈。正如王雯凌千所说,确实长得很好看。

凌帆不好意思道:“这么巧啊,在这遇到你,实在抱歉我记不起以前的事了,所以认不出你来。”

“没事,这不怪你。听我爹说,你有去我家找过我?”

凌帆把小麻雀召了回来:“是的,听说你要成亲了,本想见下你,但是你爹不答应,我闲着无事就出来晃荡半天,没想到在这碰见你。”

林灵咬了咬嘴唇迟疑了一会:“你找我是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?”

凌帆茫然地摇摇头:“没有,就是听说了以前的一些事,所以就想见见你。”自己确实没有什么话要说,见与不见,不过是一个念头而已。

“哦,我还以为你有什么话要和我说。”林灵指着地上的字说道:“那你在这地上写的诗是什么意思?”

凌帆撇了眼自己写的字:“地上的诗和我有关系吗?”

“难道不是你写的?你的字迹我可认得出来。”林灵的语气里似乎带有几分气愤。

“什么!字迹也一样?”凌帆满脸问号,况且自己写的可是简体字,这也能看得出来?

“你不要误会,这诗不是因你而写的。”凌帆尴尬地死命用脚扣去地上的字,此时在林灵还有丫鬟们看来,怎么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。第二首肯定是为林灵写的,林灵就要成亲了,凌帆心里苦闷,只能写写诗发泄一下。就算忘记了以前的一切,但是听说自己的未婚妻要和别人成亲就不可能无动于衷。

“你不用擦了,我都会背了。”

“啊?好吧。”凌帆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,这种误会让凌帆面对林灵的时候有说不出的尴尬,而且越解释就越感觉是自己在掩饰什么。

“这里没有外人,有什么话就尽管说吧,没必要支支吾吾的,虽然这一直都是你的风格。”

凌帆感觉自己正在接受林灵还有丫鬟们的审判,可是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可交代的:“我没什么想说的,如果没有其它事,凌帆就先告辞了。”

说完就像个畏罪潜逃的罪犯,不敢多看林灵一眼,灰溜溜地“逃走”。

“我本来就想看她一眼,是不是如王姨说得那么好,然后洒脱地告个别,我怎么就这么手欠!”凌帆懊恼道,虽然今天这个小插曲不会影响到什么,但是总感觉自己输了。

“话说回来,这林灵确实长得很好看,不过我觉得还是我家小芸更好看些。”说着说着凌帆自己笑了起来。

“对,我也觉得是我们家女主人更好看些。”小鸭根本没见过小芸,只是存储了几张照片就昧着良心附和起凌帆。不对,它是机器哪里来的良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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